锂电池“乘机”安全知识知多少
经常会有旅客询问机场安检员:为什么充电宝不能托运?在这里给您们讲一个事例:2011年5月25日,国航B6513飞机执行北京至上海CA1549航班在起飞爬升过程中,公务舱15H行李舱内,一名美籍旅客所携带肩包摄像机锂电池发生火情,机组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连续使用3个灭火器,将火扑灭。经初步调查发现,起火原因是该旅客放置行李箱中的摄像机锂电池发生自燃所致。该旅客是美国广播公司的雇员,摄像机是由SONY公司生产的专业设备,内装北京星恒电源有限公司生产的方向牌锂电池,型号为AN-204-2000A,额定能量为130Wh。
所以鉴于锂电池的航空运输直接关系到航空安全,民航重申各单位进一步加强旅客行李中锂电池的安全管理工作,通知规定旅客或机组成员为个人自用内含锂或者锂电池芯或电池的便携式电子装置(手表、计算器、照相机、手机、手提电脑、便捷式摄像机等)应作为手提行李携带登机,并且锂金属电池的锂含量不得超过2克,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值不得超过100Wh(瓦特小时)。超过100Wh但不得超过160Wh的,经航空公司批准后可以装在交运行李或者手提行李的设备上,超过160Wh锂电池严禁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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