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机场安检首次查获内置充电宝行李箱
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各类电子产品如雨后春笋般呈现在消费者面前。充电宝因其集供电和充电功能于一体的便捷特性而“异军突起”,成为了人们旅行箱中的“主角”。但充电宝遇热、挤压或碰撞都容易引发自燃,易对航空运输造成危害,故而被民航安检部门列入“重点检查名单”。
7月8日,一款新型充电宝进入了长春机场安检员的视线。检查员钱璨在对旅客行李进行X光机检查时,发现一拉杆箱X光机图像显示其内有移动电源。因民航局对移动电源额定能量有明确规定,所以检查员对箱包开箱检查,以确定移动电源额定能量是否符合标准。开箱检查员开箱后发现这是一款内置于行李箱上的充电宝并且电源额定能量符合标准,检查后予以放行。此充电宝与拉杆箱为一体,无法单独取出,箱口处有数据线接口,箱底部有容量标识,是一款新型的充电宝产品。这是自民航局《关于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发布以来,长春机场首次查出此类型移动电源。
这种集拉杆箱与移动电源功能为一体的产品虽然让消费者在使用上更加便捷,但也给乘坐飞机出行的旅客带来了麻烦。根据民航局规定,移动电源不能托运,且随身携带的移动电源额定能量不能超过100wh。今后,长春机场安检将会对该类物品进行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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