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机场首次查获烟笔
7月19日14点30分许,在厦门T3国际机场国内E通道,检查员对一名乘坐CZ3742航班,从厦门飞往广州旅客的随身行李中,开机员小彭发现呈绿色小块状的物品有规律地排放着,疑似为鞭炮,开机员立即将该包移交于开包员小浦。小浦询问旅客是否携带鞭炮,旅客立马否认,在取得旅客同意之后开包员对该旅客的行李进行开包检查,在疑似违禁品物质的图像位置中,发现了一个盒子,打开之后发现是一盒排列整齐的烟笔,经过询问该旅客是摄影工作者,携带烟笔是为了日常工作拍摄效果准备。安检员告知旅客:该物品遇火会产生大量气体,根据民航安全检查规则相关规定禁止携带。随后安检员按照相关程序对旅客和该物品进行了处理。
厦门机场提醒广大旅客,烟笔是影视拍摄时的常用道具之一,其主要成分是硫磺和锯末并添加干燥剂,能够制造大量烟雾效果。根据我国民航安全检查规则的有关规定,烟笔主要成分是硫磺和锯末,属于易燃物质,一经点燃便迅速燃烧并产生大量烟雾,乘坐飞机不允许随身携带或托运。希望广大旅客在乘坐飞机之前可以了解民航安全检查的相关规定,以免给您的旅途带来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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