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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机场:充电宝、手电筒、点烟器三合一



2016-07-21   作者:李翔翔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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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厦门机场T3检查分部在执行安全检查任务时查获一枚新型既是充电宝,又是手电筒,更重要的是它还是一个带点烟装置的电子点烟器。

  据悉,当日下午,一名乘坐mf881次航班的旅客在通过安检通道时将随身物品放入衣物框中接受物品过机检查时,安检操机员通过仔细判图后发现衣物筐中的一块锂电池存在异常黑点且与普通充电宝有明显区别,通过开包检查后发现此旅客携带的充电宝是新型电子点烟器。它跟常规的打火机有所不同,其原理是由电池加热点烟器上的电阻丝(烧红)即可点烟。安检员告知该旅客此类物品为严禁携带物品,该名旅客积极配合主动放弃携带登机。

  此类隐蔽性较强的违禁物品,安全检查要加强对它的识别和检查,切实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厦门机场也提醒广大旅客,民航总局规定打火机、火柴及其他类似打火机物品等火种不能随身携带也不能托运登机。如果您的行李中有此类物品,请提前取出自行处理,以免耽误行程,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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