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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机场:枪型打火机竟藏在这里!



2016-08-24   作者:陈娉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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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9日上午10点25分,在厦门机场T4候机楼安检通道,张先生携带妻儿过安检,张先生在被进行人身检查时,一直转头关注自己的行李,看到自己的背包从x光机出来以后,未等安检搜身员检查完就要过去取,搜身员及时拦住他,并让其配合检查。在搜身员问其是否携带打火机火柴时,张先生始终注视着自己的背包未作答复。待人身检查完毕,看到自己的包被安检开包员抓在手里,张先生假装若无其事问道:“我的包有问题吗?”开包员告知他的包需开检,张先生突然做恍然大悟状说道:“哦,对了,有个玩具,给我儿子买的玩具。”说着把包里的一把枪型玩具拿出,开包员将张先生所谓的玩具拿过来确认了一遍并告知张先生:“先生,这是外型为枪型的打火机,是不可以携带上飞机的。还有先生,麻烦请把雨伞取出来一下。”张先生见状又狡辩道:“这不是打火机,就是把玩具枪,给我儿子玩的。”

  开包员耐心地跟其解释:“先生,不好意思,不管是枪型玩具还是打火机,都是不可以带上飞机,您包里的雨伞需要我帮您取出吗!”张先生生气地将雨伞一把抓出来放在开包台上,开包员刚拿起雨伞,就看到夹裹在雨伞里的两把一样的枪型打火机,开包员立马跟开机员说明情况,然后将枪型打火机控制住,把雨伞打开检查,并将包放在x光机传送带上进行二次过检,开机员通知值班班长过来处理。张先生被安检值班班长带至安检值班桌,并被告知要登记信息,张先生还不知情况的严重性,他问道:“干嘛登记啊?打火机不让我带,我不要了,”诸不知他已犯了藏匿违禁物品的规定,是要转交给公安部门处理的,张先生得知以后后悔莫及。

  厦门安检提醒广大旅客,根据中国民航局规定,旅客不得随身携带或在手提行李、托运行李中运输打火机火柴。如您随身携带或在手提行李、托运行李中有打火机火柴的,请您取出并自行处置。否则,您可能面临公安机关5000元以下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由此造成其他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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