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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弹伪装成笔 也逃不过火眼金睛



2016-09-03   作者:王恩豪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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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日早上6点27分左右时,旅检分部开机员王欣在对CZ6547次航班前往武汉的旅客随身携带行李进行检查时,发现一名旅客手提行李中的某物品在X光机上显示的图像时发现一个不明的“小黑点”,开机员立即通知开包员控制该行李,经过旅客配合打开行李包检查时。经检查,发现旅客行李内装有笔式子弹一枚。

  开包员耐心的向旅客解释道,就算其仿制品也不能带,根据民航局的规定,是禁止随身携带或托运的。最后旅客只能主动放弃掉。随后,检查员对该旅客进行严格检查,在确认没有其他违禁物品后放行。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规定,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爆炸物品类(炸弹、子弹工艺品等)乘机。在此,厦门安检部门提醒广大旅客,不要携带违禁物品乘机,以免耽误您的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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