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机场:充电宝分装携带 一旅客被移交机场公安处理
日前,一名旅客将无标识充电宝拆解成零件分别携带,企图通过安检,被安检员查获,并移交机场公安部门处理。
9月10日下午,一名旅客乘坐DZ6274航班前往深圳,在接受安全检查时,X光机检查员发现该旅客的两个随身行李里,分别放置了充电宝的电池、外壳及电路板。经询问该旅客后得知,因知道自己携带的充电宝不符合标准,害怕过安检时被查出不让带上飞机,就把充电宝拆开后分别放在两个行李箱内。因该旅客存在隐匿行为,违反了《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第四十七条“有下列威胁航空安全行为之一的,交由民航公安机关查处”中的第四款“隐匿携带危险品、违禁品企图通过安全检查的”规定,在对其进行严格检查后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哈尔滨机场提醒广大旅客: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重申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规定的公告》,由于民航航班上发生多起充电宝引发的不安全事件,给航空运输安全带来安全隐患,为确保航空运输安全,请广大旅客在购买充电宝时,应购买正规产品并仔细核对有无相关的容量标识,将充电宝拆解很容易导致充电宝线路短路及自燃的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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