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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机场:旅客出国携带多把刀具 被拒



2016-10-11   作者:王恩豪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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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0日,当日上午9点35分左右时,在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国际旅检A检查通道,一位乘坐PR335前往马尼拉的旅客在接受安检时其行李物品的过检图像引起了检查员的高度警惕,其行李的X光机过检图像明显有四把金属物品,开机员随即暂停了X光机,立即通知开包检查员控制好随身行李,经过旅客同意进行打开检查,最终在该名旅客的随身行李中查获电烙工具四把。随即安检员将旅客的行李物品进行二次过检,并无发现其它违禁物品。安检人员告知旅客电烙等工具禁止随身携带需办理托运最后旅客主动放弃。

  厦门机场提醒广大旅客,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规定,在中国境内乘坐民航班机禁止随身携带以下物品,但可放在托运行李中托运。禁止乘机旅客随身携带但可作为行李托运的物品包括:

  菜刀、水果刀、大剪刀、剃刀等生活用刀;

  手术刀、屠宰刀、雕刻刀等专业刀具;

  文艺单位表演用的刀、矛、剑;

  带有加重或有尖钉的手杖、铁头登山杖,棒球棍等体育用品;

  以及斧、凿、锤、锥、扳手等工具和其他可以用于危害航空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锐器、钝器。

责编:xw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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