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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机场:“老烟枪”乘机藏打火机火柴惨遭公安处罚



2016-11-16   作者:陈娉 张小莉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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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8日上午七时,乘坐CA1802航班的一名中年男子乘客,在厦门机场T4候机楼过安检时,被查出随身行李的伞中夹带一盒火柴。

  次日晚上八点,同样乘坐国航CA4540航班的李先生在厦门机场安检现场被查出脚步隐匿打火机,他将两个打火机分别夹在袜子的两侧,被安检搜身员查出!

  两名乘客都因烟瘾较大,抱着侥幸心理,企图蒙混过关,最终都被将安检工作人员移交机场公安部门处理,等待他们的是严厉的惩罚。

  厦门机场安检提示广大旅客,2015年9月2日,民航局发布《关于旅客携带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法律责任告知书》,指出旅客不得随身携带或在手提行李、托运行李中运输打火机火柴。如随身携带或在行李中有打火机火柴的,要取出并自行处置。否则,将可能面临5000元以下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由乘客自行承担。为保证自身和他人出行安全,请广大旅客了解乘机法律常识规定,故意隐匿携带危险违禁品乘机的行为,都将面临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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