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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航空被疑“野蛮搬运”



2013-05-03   作者:  来源: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旅客诧异

  两瓶茅台全部破碎

  4月29日,李女士乘坐南方航空公司的航班从贵阳飞往上海。因为白酒不能随身携带,她将自己购买的两瓶茅台酒进行了打包托运。李女士告诉记者,为了防止出现意外,打包时,她特意将羽绒服包到了酒瓶外面,最后还让工作人员在打包的纸箱外贴上了“易碎”标识。

  但即便是小心再小心,两瓶茅台酒还是难逃“厄运”。抵达上海虹桥机场后,李女士在行李提取处等待提取茅台酒,几乎等到最后才看到一件用蓝色塑料袋包裹的行李出现在传送带上。这时,两名工作人员将这件行李提下,李女士确认是自己的行李。

  工作人员告诉她,里面的东西已经碎了。打开行李后,李女士看到,两瓶茅台酒“面目全非”,一瓶断为两截,另一瓶瓶身破裂,瓶中的酒全让羽绒服“喝”掉了。见此情景,她询问两名工作人员,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工作人员先说“在飞机上震碎的”,随后又说在始发地的机场就已碎了。令李女士气愤的是,面对此事,他们给出的解释竟然是“我们也没办法”。李女士提出赔偿要求,工作人员就让其填写了“行李运输事故记录”。

  南航不赔

  易碎物品要签免责条款

  5月1日,南航人员致电李女士,表示不予赔偿。

  对此,南方航空公司客服热线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在上机前,航空公司会要求旅客自行包装好行李,同时,如果是易碎物品,要签署相关免责条款。但航空公司无法保证行李的完好性,因为飞行期间会遇到气流颠簸等情况,有些物品难免碎裂。如果真的破碎了,按正常流程是不办理赔偿的。

  随后,记者又登录南航官方网站,点击客户服务中的“常见问题”,发现网站对“行李损坏或丢失怎么办”的问题,给出的答案是“除了已经办理声明价值并支付有关费用的行李外,国内航班旅客的托运行李全部或部分损坏、丢失,赔偿金额每公斤不超过人民币100元。如行李的价值每公斤低于100元时,按实际价值赔偿。在国际航班行李运输中造成行李毁灭、遗失、损坏或者延误的,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按《蒙特利尔公约》1131特别提款权规定处理。”

  悬疑未解

  行李是否遭遇“野蛮搬运”?

  李女士质疑,自己按航空公司的要求,托运前对茅台酒进行了妥善包装,用羽绒服包裹固定。自己的行李肯定遭遇了“野蛮搬运”,否则两瓶酒不会碎成这样。再说,行李上已经贴了“易碎”标识,搬运的时候就应该小心,现在出现问题,怎能一句“没办法”就算了,航空公司应当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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