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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机场完成消防公益性职能复位工作



2014-01-02   作者:公瑾 苏宸轩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国际空港信息网2014年1月2日消息:12月30日,牡丹江机场分公司、牡丹江市公安局和牡丹江市消防支队在牡丹江机场分公司召开了机场消防队移交地方管理交接仪式,三方签订了《牡丹江机场消防队移交地方管理协议书》,2014年1月1日起,牡丹江机场消防队将正式移交地方管理,标志着牡丹江机场分公司消防公益性职能复位工作圆满完成。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快黑龙江省民航事业发展的会谈纪要》精神,实现牡丹江机场消防公益性职能剥离,并使机场达到国家行业消防应急救援保障标准,筑牢机场长远发展安全基础,牡丹江机场分公司克服困难,多方沟通协调,积极推进消防公益性职能复位工作,先后多次与牡丹江市政府汇报相关事宜,得到了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于2013年12月9日召开了市长办公会会议,研究接管牡丹江机场消防队的相关议题。会议议定:牡丹江机场应急消防救援职责归属市政府。市政府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下增设机场消防大队,主要负责牡丹江机场的消防救援工作。牡丹江机场消防大队交由市消防支队代管,具体负责牡丹江机场消防应急救援保障工作。其主要职责为依据《民航航空运输机场消防站消防装备配备》(MH/T7002)的最新有效版本要求,按照牡丹江机场应当具备的消防等级配置人员、车辆和设备,并达到民航局规定的标准;负责机场范围内的火灾扑救及《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规定的机场及其邻近区域内的航空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

  牡丹江机场消防救援公益性职能移交地方是继2011年4月6日机场医疗救护公益性职能移交地方政府后的又一次突破,至此,牡丹江机场医疗救护和消防救援公益性职能复位工作全面完成。特别是牡丹江机场消防救援公益性职能是完全彻底的移交地方政府,既可有效降低牡丹江机场的运营成本,保证机场的可持续发展,又是一次全新的尝试,对其它支线机场起到引领和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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