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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机场:旅客随身携带行李不得超过5公斤



2014-01-15   作者:仇建 周彤 金玲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国际空港信息网2014年1月15日消息:记者从哈尔滨机场了解到,春运期间将至,为确保旅客安全顺利出行,从即日起,哈尔滨机场将严格执行国家民航局规定:每名乘机旅客仅能随身携带一件体积不超过20×40×55厘米,重量不超过5公斤的行李。

  据介绍,超标行李除会影响旅客登机外,还会影响飞机的载重平衡,直接关系到飞行安全。为此,哈尔滨机场严格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在国内航班上严格执行旅客随身物品件数的有关规定,即: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2件物品;持公务舱或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1件物品。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体积均不得超过20×40×55厘米,重量不得超过5公斤。超过规定件数、重量、体积的限制,要按规定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据哈尔滨机场工作人员介绍,个别航空公司的特殊机型对旅客携带的随身行李标准有更严格的限制:天津航空公司: E145机型规定旅客携带的随身行李尺寸不得超过15×25×35厘米;山东航空公司:CRJ机型旅客规定携带的随身行李尺寸不得超过15×25×35厘米,并能置于旅客的前排座椅下或封闭式行李架内。春秋航空公司的随身携带物品尺寸为20×30×40厘米。

  乘坐国内航线行李免费托运额:经济舱旅客的免费托运行李限额为20公斤;公务舱免费托运行李限额为30公斤;头等舱免费托运行李限额为40公斤。另外,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超重部分作为逾重行李在飞机载量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与旅客同机运送。旅客应对逾重行李付逾重行李费,逾重行李费率以每公斤按经济舱票价的1.5%计算,金额以元为单位。

  详细请咨询:0451-82894220或0451-8289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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