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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新规支持滞留航空旅客维权



2014-02-17   作者:刘河会  来源:《中国民航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据外电报道,日前,欧盟议会通过了航空旅客权益保护新法规。新规相较于现行法规更为严格。新规实施以后,滞留旅客向航空公司索赔将更加容易。

  根据新规,在航班出现延误或取消时,航空公司免于赔偿的豁免范围将得到限制。一旦航班出现延误,旅客可以获得最高600欧元的赔偿,赔偿金额取决于延误时间和飞行距离的长短。

  航空公司必须安排员工告知旅客其合法权利,同时还必须制定投诉和索赔的相关程序。如果航空公司在旅客提出申诉后两个月内未作出任何回应,将被认为已经接受旅客的索赔。负责新规制定的欧盟议会议员乔治·巴赫说:“目前,在向航空公司提出申诉的滞留旅客中大约只有2%最终得到赔偿。”

  新法规规定,当政局动荡等不可抗因素导致航班出现延误时,航空公司将免于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必须向滞留旅客提供书面解释。

  欧洲消费者联盟发言人表示:“现行法规执行过程中可能还存在一些问题。”根据现在航空公司的一般做法,旅客如果未能及时搭乘去程航班,其返程航班就会被取消。该联盟号召取消这一做法。

  主管交通运输事务的欧盟委员会副主席卡拉斯表示,新规的实施应该保证旅客的权益保护落入实处,而不只是一纸空文。

  航空分析师表示,航空公司可能将额外增加的成本转嫁给旅客。毕马威会计事务所航空分析部门主管詹姆斯·斯坦普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航空业内竞争非常激烈,并且利润率相对较低,所以这些成本很难被消化。”

  欧盟将与成员国就新规实施进行谈判,预计新规将于明年在欧盟28个成员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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