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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尔勒机场组织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



2015-06-18   作者:陈曦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6月18日上午,库尔勒机场全体党员干部51人,学习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此次学习由库尔勒(且末)机场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窦永强同志主持,以浅显易懂的语言对条例进行了全面的讲解。

  《条例》针对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条例增设条款进行规范,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宣扬宗教极端思想,参与宗教极端活动,不得利用宗教活动或者借宗教名义干涉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干涉婚礼、葬礼等民族风俗和生活习惯,干涉文化、文艺、体育活动;不得对未经依法登记的婚姻举行宗教仪式;不得利用仪容、服饰、标志、标识等,渲染宗教狂热,传递宗教极端思想。

  学习后,窦书记对干部职工提出要求,希望大家认清形势,保持清醒的头脑,将《宗教事务条例》与自身工作相结合,联系单位业务工作实际,加强“去极端化”的宣传教育,坚决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坚决抵制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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