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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要求进一步加强危险品运输存储安全管理



2015-11-06   作者:吴丹  来源:中国民航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品航空运输存储安全管理,确保危险品航空运输过程中的存储安全,民航局近日发布通知,要求民航各相关单位进一步加强企业和人员资质管理,完善企业危险品存储安全的规章制度,规范企业危险品存储的操作作业和应急处置,加强危险品航空运输存储安全的监督检查。

  通知要求从事危险品航空运输存储活动的航空公司,必须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取得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并确保相关运营条件持续符合许可颁发条件。从事危险品航空运输存储活动的地面服务代理人,必须按照《规定》的要求完成危险品地面服务代理人备案,并确保相关运营条件持续符合危险品地面服务代理人备案条件。航空公司或地面服务代理人从事危险品收运检查工作和存储作业的员工,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培训并合格,相关岗位员工必须熟练掌握危险品存储和应急的知识,熟悉发生危险品不安全事件时的应急处置预案以及信息报送流程。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是确保危险品航空运输存储安全的基础。民航局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完善危险品存储场地管理制度,航空公司或地面服务代理人应当在普通货物仓库中隔离出专用区域存储危险品或者使用专门仓库存储危险品,在危险品存储区域或危险品仓库,应当设置相应的照明、通风、防盗等设施设备,并确保这些设施设备工作正常,危险品存储区域或危险品仓库应设有明显的标识,提示所存储危险品的类别和危险性。要完善危险品出入库和存放管理制度,航空公司或地面服务代理人要建立危险品出入库台账管理,台账信息还应以电子数据形式记录和保存,对有特殊存放要求的危险品,如要求远离热源的危险品,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存放。要完善危险品存储的安保制度,航空公司或地面服务代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保制度,通过专人专管等手段,确保只有符合要求的人员方可进入危险品存储区域或危险品仓库,定期清仓,确保进出危险品存储区域或危险品仓库的危险品完整并防止被盗。

  民航局此次还对企业危险品存储的操作作业和应急处置进行了规范。要求航空公司或地面服务代理人的员工在对危险品存储区域或危险品仓库内的危险品进行装卸、码放操作时,应当做到轻拿、轻放,严防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操作单件超重的危险品时,必须由工作人员使用相应的设施设备完成装卸、码放等工作,避免由于操作不当造成危险品破损、泄漏。此外,航空公司、机场公司和地面服务代理人要针对可能出现的危险品不安全事件,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通知强调,各航空公司、机场公司和地面服务代理人要建立危险品航空运输存储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开展自查。各地区管理局、监管局要结合日常的监督检查,对辖区内航空公司、机场公司和地面服务代理人危险品存储区域或危险品仓库安全管理进行安全检查。对企业或人员资质不符合民航规章要求的,将立即暂停危险品航空运输存储业务;对于规章制度、应急处置预案不健全或者操作不规范的,应限期整改,未按期整改的,应暂停危险品航空运输存储业务。

  据了解,最新修订的《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于2013年底发布,2014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重点调整了危险品航空运输的许可模式,突出了对从事危险品航空运输活动的代理人的管理,加强了对危险品培训大纲的管理,增加了对培训机构及教员管理的相关要求,丰富了向航空运输旅客提供危险品运输信息的相关内容,明确了国内经营人的运行规范应当包括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信息,增加了机场管理机构有关危险品航空运输地面应急救援的相关要求,新增危险品航空运输监督管理内容,完善了法律责任的内容,增加了港澳台地区经营人申请运输危险品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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