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SO-C127b等6份技术标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
为服务有关航空机载设备的研发和开展相应审定工作,按照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技术标准规定》(CCAR-37)有关规定,我司组织起草了中国民用航空技术标准规定《旋翼机、运输类飞机和小飞机座椅系统》(CTSO-C127b)、《飞行数据记录器》(CTSO-C124c)、《综合模块化航电(IMA)硬件单元》(CTSO-C153)、《自动气压高度编码发生设备》(CTSO-C88b)、《马赫数表》(CTSO-C95a)和《记录器独立电源(RIPS)》(CTSO-C155b)草案。这6份技术标准规定草案可从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意见征集”栏(http://www.caac.gov.cn/P1/)下载。
根据管理程序《适航规章和环境保护要求制定和修订程序》(AP-11-AA-2010-01)的3.2.3.10段有关要求,现就上述技术标准规定草案广泛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为30天。
请各地区管理局收集辖区内有关单位意见,并完成《CTSO意见反馈表》(附后),反馈至中国民航大学民用航空器适航审定技术与管理研究中心(联系人:齐晋,电话:022-24092287,传真:022-24092311,电邮:chyijin@hotmail.com)。
附件:《CTSO意见反馈表》
民航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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