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龙航空:“小题大做”的听证会
4月27日9时,浙江长龙航空公司召开了一场特殊的听证会,围绕一起因机组原因造成的一般事件,公司决定对机组进行处罚。“调查过程是不是快速、简单了?处罚结果还存在异议?”机长刘峰和公司领导、安监等部门展开了激烈辩论。
事件其实并不复杂。3月23日,长龙航空公司一架空客A320飞机执行太原—恩施—深圳航班任务,飞机2时27分在深圳机场落地。第二天放飞前,深圳机场机务航前检查时发现飞机机头部位有14处雷击痕迹,损失未超标。
事件发生后,长龙航空公司立即成立调查组,经过分析认定机组在飞机航前及航后未按规定全面认真做好绕机检查,飞行中未能有效避开有害天气。3月28日,调查组将该事件定性为一起因机组原因造成的一般事件,对当班机组主驾驶、副驾驶进行通报批评,扣除每人25分安全绩效400元,6个月内两人不得进行技术升级。
一起一般安全事件,处理结果公布后本以为“板上钉钉”了,可没想到第二天,当班机长刘峰给长龙航空公司董事长刘启宏、总裁刘艺分别写了一封信,认为调查组调查过程快速简单了,对处罚结果存在异议,并提出召开听证会诉求。
信收到后,公司两位主要领导商量认为,应该给当班机组一个意见表达的平台,意见究竟对不对,通过召开一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听证会来决定。
4月27日听证会召开。机长刘峰首先陈述事件经过,对调查组调查过程和处理结果不认同,但表示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请问刘机长,飞机落地后你有没有做到全面认真绕机检查”?安全总监贾曼歌问。
“当晚落地后已经是凌晨3时,没有认真检查飞机,也没有发现机头部位损伤。第二天机场机务航前检查时发现机头部位有多处损伤,承认没有做到按规定航后绕机检查”。刘峰回答道。
“既然你承认没有做到绕机检查,对处理结果有什么异议”?运行副总裁董伟反问。
“经济处罚我没意见但6个月不得技术升级我认为重了”刘峰这样认为。
“什么是责任机长?就是要有负责任的态度,要承担航班安全运行第一责任。你作为当班机长,此次雷击造成的安全一般事件应该承担主要责任。”董伟用平和的语气回复刘峰。
在听证会上,调查组详细介绍了事件调查过程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整个过程透明、客观、全面。大家你一言,我一语,提问的回答的都用事实说话,对事不对人。通过听证会,刘峰表示,自己之前的顾虑全部打消了,愿意接受公司处理结果,今后工作要严格按照运行手册执行。
做了26年飞行员的王宏说,自己第一次经历航空公司通过听证会形式解决飞行安全问题,听证会敢于直面问题,效果非常好。
长龙航空公司总裁刘艺坦言,听证会前自己脑海里设想各种可能场景,就怕开成“整人”会,可实际效果很好,各自表达合理诉求,发出理性声音。听证会将关系到公司生存发展根基的安全“大问题”,通过这样的“小会”一一化解、落实,让“安全隐患零容忍”的理念入脑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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