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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机场:处理一起携带禁运物品案件



2019-02-14   作者:廖宇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近日,乌兰浩特机场安检工作人员报警称:一名旅客携带管制刀具,执勤民警迅速到达安检现场。经调查,旅客常某,在通过安全检查时,随身携带的背包内装有弹簧刀一把,其属于禁运物品。

  为确保“两会”及“春运”期间社会秩序安全稳定,乌兰浩特机场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常某行政罚款1000元,并收缴管制刀具,同时对常某进行批评教育,常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乌兰浩特机场公安分局在此提醒广大旅客:管制刀具属于违禁品,乘坐民航飞机禁止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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