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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弹”延误航班 肥西男子获刑九个月



2015-04-24   作者:  来源:新安晚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去年11月,一男子在新桥机场谎称“航班行李有炸弹”被抓捕。记者昨天从肥西县法院获悉,此案已一审终结,因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50岁的肥西男子陆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陆某1965年出生,2006年曾因犯赌博罪,被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出狱之后,陆某仍然不守规距。去年11月20日上午,陆某匿名使用手机,先后两次拨打新桥机场问询处电话,谎称合肥飞往广州的CZ3814航班托运行李内有严重威胁安全的炸弹。接到电话后,机场相关部门随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对即将起飞的CZ3814航班行李重新进行安全检查。经检查,航班托运行李内没有危险品。但是,陆某的行为导致原本应于当日11时起飞的航班被延误至12时35分。

  案发第二天,陆某就被抓获,他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庭审过程中也没做任何辩解。法院认为,陆某编造航空器上有易燃危险品的虚假恐怖信息,影响航空器正常运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最终一审判其有期徒刑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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