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空港服务 > 安全 >> 正文

马来西亚一州警官提醒在机场内说“炸弹”违法



2016-05-05   作者:程亚惠  来源:环球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网”5月4日报道,马来西亚雪兰莪州警区主任阿都阿兹警告,任何人若在机场范围内接受安全检查时提及“炸弹”(Bomb)字眼,不管是有心或无意,都会即刻被捕及提控。

  他说,过去机场当局多次面对这类问题时,旅客都以开玩笑或不知其严重性为借口推卸责任,殊不知这种玩笑会导致当局劳师动众检查乘客及飞机的安全,对他人造成严重不便。

  他在4日召开记者会指出,根据机场紧急应变计划第92条文,任何人在机场内说出“炸弹”这个字眼,即便是开玩笑或发牢骚,都将被视为“造成炸弹威胁”,是一项严重的刑事罪。

  他说,根据警方统计,去年共有七人因在机场内谎称行李中藏有炸弹而遭警方逮捕,其中四起发生在吉隆坡国际机场(KLIA),三起在第二吉隆坡国际机场(KLIA 2)。“今年截止本月3日,则有八人因此被捕及被控,包括一名电视台记者及两名外籍人士。”

  这些人都依据马来西亚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被控。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最高七年和罚款,或两者兼施。

责编:admin

  免责声明: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国际空港信息网”的稿件,其版权属于国际空港信息网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其他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新闻纠错 airportsnews@126.com

 
  • 政策
  • 焦点
  • 人物
  • 航企
  • 建设
  • 商务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国际空港信息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www.iaio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27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