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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机场:为求仙境而携带烟雾棒 难登机



2017-05-14   作者:林锦蓉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5月14日早上6点20时,一位乘坐山东航空公司SC4769次航班前往昆明的郭先生携带烟雾棒四个乘坐民航班机被厦门国际机场T4航站楼安检人员查获。

  6点20时,当郭先生的行李经过X光机检查时,开机员小崔观察图像发现行李有疑似烟雾棒类的物品,立刻通知开包员进行行李开检,在包内发现了四个烟雾棒,这时开包员控制住行李包,立即上报值班领导与公安机关。随即将旅客的行李物品进行二次过检,并无发现其它违禁物品,随即将该旅客与其违禁品一起转交给机场公安机场处理。

  据悉,郭先生是一位摄影爱好者,听闻昆明的洱海的美丽而向往而至,想在洱海与新婚妻子拍婚纱照,而简简单单在洱海之上拍照并不能燃解郭先生对洱海与妻子喜爱,郭先生认为用烟雾棒做背景效果更棒,便在网上购买四个烟雾棒,从而达到海景婚纱照的烟雾缭绕的效果,他说这样才能仿若仙境。

  偏爱仙境,而购买烟雾棒,最终未能正常乘机去洱海,徒劳无功一场。

  为此,厦门机场安检提醒广大旅客,烟雾弹、烟雾棒等物品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国家《安全管理条例》有明确规定: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或托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为了您和他人的出行安全,乘坐民航飞机请勿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乘机小常识——携带登机或交运危险物品都是非法且非常危险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气溶胶――擦亮剂,石蜡,去污剂,清洁剂等。

  腐蚀品――酸性物质,清洁剂,湿纽扣电池等。

  可燃品――油漆,稀释剂,可燃液体,液体储存打火器,清洁剂,粘着物,便携炉子,带燃油的便携煤气设备等。

  易爆品――烟花,照明弹,信号器,装弹药的火器,火药等。(个人使用的小型武器,经过安全的专门设计的包装后,可以作为交运行李托运,但不能作为随身行李携带入机舱。)

  放射性物品――射线望远镜,放射性药剂,未植入的起搏器等。

  压缩气体――催泪瓦斯或防护型喷雾剂,氧气筒,油箱(除非是空的)等。

  有传染性的物质――疫苗、动物的病毒等。

  有毒物质――鼠毒等。

  如果旅客必须携带上述物品,可与航空公司货运部门协商,看是否可以特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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