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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给航空食品系条“安全带”



2013-11-04   作者:廖海金  来源:《中国医药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国航发生“烧饼门”事件,引发了公众对航空食品安全的广泛关注。笔者认为,提供过期食品也好,用错了包装也罢,都是国航提供食品时出现了失误。正如媒体评论所言:“‘国航烧饼门’明显并不单纯是烧饼的问题,其背后存在相关航空公司食品采购、安全等问题,存在管理与制度松懈问题”。

  目前,我国航空食品均由各航空食品公司生产,企业繁多,规模不一,经营形式多样,且分布在各航空公司所在地和所飞往机场及机场公司所在地。而我国对航空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卫生监督管理是依据国家质检总局《出入境口岸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和《出入境口岸食品卫生监督分级管理实施方案》进行的,它的实施使口岸航空食品卫生监督由单纯的“定性管理”向“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动态管理”转变。该模式建立了明确的监督效果评价标准,规范了卫生监督行为,提高了航空食品行业卫生管理的整体水平。

  然而,该管理模式是参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分级管理模式制定的,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为:重发证轻监管;部分项目标准要求太低,未能与国标接轨;在评级过程中,未针对企业的规模进行分类;量化分级具有一定的伸缩性等。这些不足,给航空食品安全带来隐患。为此,国家有关部门亟须建立从食品原材料到机上餐食等生产、服务全链条的监管制度,有效防范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发生,全方位保障航空食品的安全。

  首先,严把采购关。采购是食品生产加工第一关,更是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航空食品生产企业要建立完善的食品采购管理制度,狠抓采购安全管理。不断规范索证制度,建立索证台账,对原材料的“三证”情况详细登记;要定期对食品供应商的资质进行有效评估,保证其均为合格的供应商;要与所有食品供应商签订“原材料采购航空安全保卫协议”,确保食品原材料质量安全。

  其次,严把环境、流程关。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督促航空食品公司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航空食品卫生规范》、《航空食品卫生标准》等各项法律法规。严格建立并执行ISO22000(原HACCP体系)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QS认证,强化和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实现与国际接轨。

  第三,各航空食品生产企业应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生产流程科学合理。不断建立和完善“三检”(质检、自检、互检)制度,原材料备案管理制度,“定量提取、快速装配、迅速冷藏”制度等。与此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对配餐员队伍的建设力度,通过业务培训的方式,提高配餐员队伍素质,以全封闭式的管理确保航空食品的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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