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机场公安分局处置一起“谎报涉疫信息 扰乱公共秩序”案件
4月21日,乌兰浩特机场公安分局处置一起“谎报涉疫信息 扰乱公共秩序”案件,对谎报涉疫调查信息、严重扰乱航班及机场公共秩序的程某予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金500元的处罚。
当日17时许,机场医务人员报警称一名旅客谎报疫情,机场公安分局接到警情后,迅速展开调查取证工作。
经查,旅客程某在天津乘坐MU5643航班前往乌兰浩特。在天津机场登机前扫码登记个人信息时,因嫌“麻烦”恶意填写其为14天内经停境外并接触湖北省的发热患者,且本人有发烧、乏力、干咳等症状。航班起飞后,机组发现程某填报的信息,立即按照工作流程对其开展核实确认、体温检测以及座位调整等防疫工作措施,并将情况通报乌兰浩特机场。
乌兰浩特市防疫指挥部接到通知后,立即启动《机场发热旅客处置预案》,紧急出动大巴车3辆、救护车2辆、警车2辆、工作人员40余人到达现场。飞机落地后,工作人员将该航班引导至专用隔离停机位,对旅客进行分类分批转运,并对与程某密切接触的42名旅客进行集中隔离。在医务工作人员对程某进行检查处置时,程某称自己未曾出境、没有接触过湖北省的发热患者,本人也没有发热咳嗽症状。
针对程某前后矛盾的表现,乌兰浩特市防疫指挥部在安排医护人员对其进一步病理检测的同时,部署乌兰浩特机场公安分局对程某的活动轨迹进一步排查确认。经查,程某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近期无出入境及湖北旅行史,其填报的健康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结合对程某的突审,初步排除程某为涉疫人员的可能,其填报的健康信息为“恶作剧”。为确保万无一失,乌兰浩特市防疫指挥部对程某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随后解除“发热旅客处置预案”。
程某的行为严重扰乱了航班秩序及机场公共秩序,造成大量旅客滞留、恐慌,给乌兰浩特市政府和机场造成大量人力、物力资源的损失。机场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给予程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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