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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空经济区指导意见出台 京畿新区有望成“样本工程”



2015-07-07   作者: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近日,国家发改委与民航局联合出台了关于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该意见明确了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总体要求、设立条件、申报程序、建设任务、职责分工和监督考核。

  根据《指导意见》,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将重点依托大型航空枢纽,遵循航空经济发展规律,引导和推进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构建以航空运输为基础、航空关联产业为支撑的产业体系,推动低污染、低环境风险产业与城市融合协调发展,把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成为现代产业基地、区域物流中心、科技创新引擎和开放合作平台,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有力支撑。

  北京航天航空大学教授张宁表示,民航不仅需要跟铁路、城轨、公路、港口等不同交通运输方式进行无缝连接,实现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大结构、大布局,同时民航业也需要与区域经济、物流业、房地产业进行紧密衔接,这样才能扭转民航业尤其是机场长期亏损的现状。

  张宁认为,此前临空经济区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经济区的产业太过传统和落后,例如一些经济区内的产业仍以冶炼、石化等为主,缺少高端和创新产业。二是经济区跟周边的交通网络没有打造起来,无法发挥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作用。这些问题应该成为此后临空经济区规划和建设的前车之鉴。

  此次《指导意见》规定临空经济区设立的几个条件,一是原则上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或者其他区位优越、物流便利、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大城市布局;二是所在地机场年货邮吞吐量应在10万吨以上或年客流量1000万人次以上,空域条件较好,现代交通运输体系较为完善,便于开展联程联运和陆空衔接,有一家以上的基地航空公司或若干家大型物流公司入驻,适当考虑通用航空基础好、航空制造业发展潜力大的地区;三是所在地机场周边现有产业园区基础良好、特色突出,产业结构合理、临空指向性强,基础设施和管理服务体系比较完善,周边货运集疏运网络系统与机场货运能力匹配,有利于承接与集聚发展相关产业。

  国家民航局发布的2014年年鉴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有62个城市依托54个机场规划或建设了63个临空经济区。

  目前正在规划建设中的北京新机场有望成为京津冀交通一体化中建设临空经济区的“样本工程”。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一位研究员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此前北京国家城发院曾发布过2014年临空经济报告,报告建议以北京新机场建设为核心建设京津冀临空经济合作区(简称“京畿新区”),打破三地行政区域束缚,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推动首都经济圈一体化建设。报告还提出,“京畿新区”应涉及北京大兴、河北廊坊、天津武清部分区域。

  由于北京新机场周边的铁路路网、公路路网布局日益完善,随着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京津冀合作功能的确立,还将规划建设连接京津冀区域的综合交通枢纽,实现与周边城市、机场、港口的便捷交通。

  张宁表示,随着北京新机场和轨道上的京津冀建设逐步加快,京畿新区的设想或将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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