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燕通航获批筹建 拟用三峡机场为基地机场
海燕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筹):
根据《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76号),经对你单位报送我局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要求,同意筹建通用航空企业的申请、具体认可事项如下:
拟筹建单位名称:海燕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拟从事的经营范围:航空探矿、空中游览;航空摄影、空中广告、海洋监测、城市消防、空中巡查;
拟使用的基地机场:宜昌三峡机场;
筹建期限自2015年11月25日至2017年11月24日止。
你单位应在筹建期限内完成规定要求的各项筹建工作。筹建期内,如筹建单位名称、负责人、企业资本构成、地址、联系方式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十天内按规定要求备案。
在取得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之前,筹建单位不得开展通用航空经营活动。
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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