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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擅飞无人机违规 民航局:应申请临时登记



2016-03-14   作者:王芳  来源:贵阳晚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记者昨日从贵州省机场获悉,我省首次对无人机擅自飞行做出处罚,这也宣告了无人机并非“想飞就飞”。

  据介绍,2016年1月6日,贵州六盘水机场上空突然传来异常飞行器的声音,管制人员调查发现,机场附近有不明飞行活动。而20分钟后,将有航班到达这里。机场不得不进入紧急调查状态,之后发现,是一家信息技术公司正在进行无人机飞行。管制员联系到该公司人员,要求其立即停止飞行。

  1月6日,贵州省民航监管局派出航安办、空管处、机场处等工作人员组成事件调查组赶赴六盘水机场,同时,六盘水市安监局参与调查,六盘水市交通局、市公安局机场分局以及无人机航拍业主单位配合事件调查。

  经查实,该公司未取得通用航空运行相关资质,在离机场约十余公里的空域飞行,高度达到800米;同时,该飞行事前也未向民航申请,属于非法飞行。最终,航拍被禁飞,且可能面临着高额罚单。

  据了解,2009年,国家民航局就颁布了《关于民用无人机管理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规定要求:民用无人机飞行前,应向民航局申请办理临时登记,并在机体上喷涂规范编号。无人机运行人应当按照特许飞行证及其使用限制要求运行无人机,确保运行安全。

  一位民航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年来,西南地区无人机作业、动力三角翼、滑翔伞等航空娱乐活动以及航模、升空气球、孔明灯等非法飞行活动频发。多数人或相关单位并不知道这些空中飞行必须获得批准,往往“想飞就飞”。“如此次被禁飞的无人机,机翼展达2.8 米,升限可达6000米,空机重约21公斤,续航时间1.5 个小时,对民航运行安全带来较大隐患”。

  该工作人员称,目前无人机的运行规范还在制定过程中,机场将与地方安监、公安等部门协调,共同建立对非法飞行活动的查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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