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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民用机场公安机构移交自治区公安厅管理



2016-12-28   作者:杨波、王羽娟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12月27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民用机场公安机构移交揭牌仪式在自治区公安厅举行,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马明出席仪式,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王瑞峰主持仪式。内蒙古机场集团总经理邱蕴琦、副总经理余利出席仪式;民航局公安局、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公安局、民航内蒙古监督管理局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高级人民检察院、法院、编办、财政厅、人社厅、国资委有关领导应邀出席移交揭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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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仪式上,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赵云辉简要宣读了《内蒙古自治区民用机场公安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就自治区民用机场公安机构管理体制、职责任务、机构编制、人员转制过渡、干部管理、经费保障、执法权限和组织实施进行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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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邱蕴琦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王来明签署了内蒙古民航机场公安机构移交协议书。

  内蒙古民航机场公安局局长毛振海代表机场公安局全体民警作表态发言,他代表机场公安局全体民警对机场集团35年来的培育呵护之恩表示感谢,虽然管理体制发生变化,但机场公安机关的职责不变,服务机场、服务旅客的宗旨不变,将不折不扣地落实好民航和内蒙古机场集团公司的工作部署,始终把反恐维稳和空防安全做为工作重点常抓不懈,毛振海代表机场公安局并郑重承诺:立足民航,服务社会,不忘初心,不辱使命,时刻努力践行“四个意识”,为内蒙古民航事业安全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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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邱蕴琦代表内蒙古机场集团向自治区机场公安机构的顺利移交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机场公安局的成立表示祝贺。他表示,内蒙古机场集团将始终坚持服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一如既往的在经费保障、设施设备投入等方面,支持机场公安的工作;并将继续加强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的协调配合,为保障自治区机场的安全运行、推动自治区民航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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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航局公安局副局长李岩就机场公安机构转制后工作提出两点希望:一是希望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公司继续大力支持机场公安工作;二是希望机场公安机构尽快完成角色转变,在最短的时间内适应管理体制的变化,统一思想,理顺思路,平衡过渡,确保民航空防工作持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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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明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民航内蒙古机场公安局多年来在机场安全保卫和反恐维稳工作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他指出,这次民用机场公安机构移交地方公安机关管理,是公安工作力量的一次重要整合,既有利于民用机场安全防范能力的提升,对加快创新完善全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也具有新的里程碑意义。马明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密切配合,确保后续工作落实到位。二要敢于担当,确保维稳任务完成到位。三要善做善成,确保能力水平得升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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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马明和邱蕴琦共同为“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机场公安局”揭牌。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机场公安局正式成立,内蒙古民航机场公安机构正式移交地方政府进行管理。

  内蒙古机场集团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和公安厅厅直部门、相关机场所在盟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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