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空港聚焦 > 航企 >> 正文

14家航空公司签订协议 首批34名飞行员有序流动



2015-06-30   作者:许晓泓  来源:中国民航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15063004483520.jpg

  按照《飞行员有序流动公约》14家航空公司集中签约,又有3家公司加入《公约》。

  中国民航飞行员有序流动向前迈出了关键的一大步。6月30日,国航、东航、南航、海航等14家航空公司在中国航协、中国民航飞行员协会和民航局飞标司负责人的见证下,依据《飞行员有序流动公约》,签署了34名飞行员有序流动的协议。

  2014年11月26日,中国航协、中国民航飞行员协会、4大航空集团、37家航空公司和4名飞行员代表在北京签署了《飞行员有序流动公约》,并依据公约成立了飞行员有序流动监督协调委员会。在中国航协和中国民航飞行员协会的指导下,各方面共同努力,14家航空公司于6月30日签订流动协议,完成该《公约》签署后的第一次集中签约,34名飞行员实现了有序流动。

  据了解,东航等此次流出飞行员航空公司对飞行员流动工作高度重视,在较短的时间内确定了签约人员并完成了相关的手续。西部航空等此次接收飞行员航空公司更是积极行动,不仅前往中国航协汇报交流,也主动前往流出飞行员的航空公司进行沟通协商。在流出方看来,依据《飞行员有序流动公约》开展飞行员有序流动,使航空公司飞行员流动逐渐有了清晰的路径和公开透明的平台,他们通过内部的宣传贯彻,增强了飞行员对公约的理解和认同,有效地稳定了飞行员队伍,更好地确保了飞行安全。而接收方则感谢《飞行员有序流动公约》解决了自身的飞行员用人需求,并表示将做好流入飞行员的各项工作,使其快速投入生产。

  民航局飞行标准司副司长胡振江对中国航协和中国民航飞行员协会在飞行员有序流动工作中所做的大量工作表示了肯定。他说,飞行员有序流动对行业内运行安全的保障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此次14家航空公司集体签约,标志着飞行员有序流动开启了新的阶段,对后续飞行员有序流动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他表示,飞标司今后将对飞行员有序流动工作继续给予全力支持,希望航空公司特别是还没有签署《飞行员有序流动公约》的航空公司支持飞行员有序流动工作,更好地稳定飞行员队伍,确保中国民航持续安全。

  中国航协理事长李军介绍了《飞行员有序流动公约》签署以来,各航空公司和两协会所做的工作。他说,今年上半年又有圆通货运航空、北部湾航空和东海公务机公司等3家企业加入了《飞行员有序流动公约》,使签署公约的航空公司数量增加到了44家。在肯定飞行员流动步入有序流动成效的同时,李军也指出,飞行员有序流动工作仍然十分艰难,特别是在飞行员供不应求局面尚未缓解,市场机制没有健全的情况下,以往飞行员流动中积累的矛盾还需要逐步化解,公约还没有实现对国内航空公司的全面覆盖。他希望各签约单位认真遵守执行公约,不仅重视签约方的权利条款,也要同样重视约束条款。流出航空公司和流入航空公司要加强协商,接收方做到“不随意挖人,不纵容闹事”,流出方做到“不限制流动,不无故拖延”。要继续做好非签约航空公司的工作,使其认识到签署《公约》的好处,进入有序流动轨道。要切实做好流动飞行员管理工作,确保持续安全。

  中国民航飞行员协会秘书长赵东升也在签约仪式上发言。中国航协副理事长李江民主持签约仪式。

责编:admin

  免责声明: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国际空港信息网”的稿件,其版权属于国际空港信息网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其他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新闻纠错 airportsnews@126.com

 
  • 政策
  • 焦点
  • 人物
  • 航企
  • 建设
  • 商务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国际空港信息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www.iaio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27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