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企改革意见出 你家航企会怎样改?
10155字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全文)》13日晚间亮相。全文虽然没有一处提及民航,但必然是一大波国有航企未来发展的战略指南。在TOA(ThingsOfAirlines航企那些事儿)研究看来,国有航企未来将在如下方面受到影响。
首先,所有的国有企业都要关注指导意见的几个核心关键词。唯一的时间节点:到2020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对于国有航企而言,就是要在这个时间节点前形成更加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其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趋合理,造就出德才兼备、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优秀企业家,航企成为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同时企业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较当下明显增强。
其次要注意航企在国有企业里面的所属类别。指导意见将国有企业划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两类企业在主要目标、考核等方面截然不同。虽然据说不少国有企业想列入公益类,但依据航空业的市场实际,TOA研究认为,国有航企将被列为商业类,即需要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
而商业类国企也有多个类别,国有航企应属于“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指导意见对这类国企的要求是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对其考核除了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还要加强对其服务国家战略、保障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运行、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以及完成特殊任务加以考核。
最后是让人最关注的现代企业制度如何完善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相关问题。TOA研究认为,指导意见对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的相关内容是对国有航企的进一步“松绑”,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而混合所有制则有望成为国有航企增强活力的外部动力。
具体来说,指导意见在国有企业层面更强调自主经营权。依据该意见,国有航企的治理结构、人才培养和薪酬体系都将朝着市场化的方向前进。如,指导意见提出:
加大集团层面公司制改革力度,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创造条件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
要切实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保障经理层经营自主权,法无授权任何政府部门和机构不得干预。
根据不同企业类别和层级,实行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等不同选人用人方式。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实行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畅通现有经营管理者与职业经理人身份转换通道,董事会按市场化方式选聘和管理职业经理人,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加快建立退出机制。推行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明确责任、权利、义务,严格任期管理和目标考核。
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推进全员绩效考核,以业绩为导向,科学评价不同岗位员工的贡献,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切实做到收入能增能减和奖惩分明,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对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任命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合理确定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探索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健全与激励机制相对称的经济责任审计、信息披露、延期支付、追索扣回等约束机制。
建立健全企业各类管理人员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制度,对特殊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委托人才中介机构推荐等方式,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建立分级分类的企业员工市场化公开招聘制度,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法规范企业各类用工管理,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真正形成企业各类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合理流动机制。
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虽然对国有企业整体是更深一层的改革目标,但考虑到主要国有航企均已上市,其或可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相辅相成进行。这主要是针对国有航企引入外部资本。指导意见明确,对通过实行股份制、上市等途径已经实行混合所有制的国有企业,要着力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资本运行效率上下功夫;而对于适宜继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其还特别强调,改革要依法依规、严格程序、公开公正,切实保护混合所有制企业各类出资人的产权权益,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混合所有制改革还有一大亮点是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指导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资本运作平台作用,通过市场化方式,以公共服务、高新技术、生态环保、战略性产业为重点领域,对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的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投资。鼓励国有企业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重组等多种方式,与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这方面,三大航其实都已经尝试海外投资与并购业务,这一条为国有航企“走出去”提供政策层面的保障。
当然,在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非国有航企其实也有新的机会。指导意见就明确提出要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非国有资本投资主体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以及企业经营管理。其同时还提出,要开展多类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试点,逐步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也就是说,国有航企可以借着政策东风完善自身,做强做大;而非国有航企同样有机会从这份政策风口中寻找到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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