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空港聚焦 > 航企 >> 正文

国泰力阻捷星香港落地 捷星香港称其混淆视听



2013-09-06   作者: 陈姗姗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在由东航参股的捷星香港的空运牌照申请正式被中国香港监管方受理后,以香港为基地、由国航参股的航空巨头国泰航空,正式发出了反对之声。

  昨天,国泰航空发表声明称,反对向捷星香港发放航空牌照,认为捷星香港的申请不符合香港《基本法》第134条, 航空牌照申请人必须以香港作为主要营业地点这一规定。

  去年3月,东方航空(行情,问诊)宣布与澳航合资在香港成立捷星香港,注册资本1.15亿美元,双方各持50%的股权,这将是首家以香港为运营基地的廉价航空公司,也是国有航空公司首次试水低成本航空领域。

  最初,两家股东的希望是在当年年底或今年年初开航,但之后却因香港《基本法》中相关条例不明晰,迟迟未获得香港方面的“准生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章第四节关于“民用航空”规定,中央人民政府授权香港特区政府,对在香港特区政府注册并以香港为主要营业地的航空公司签发执照。

  尽管捷星香港是东航和澳航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但上述两家主要股东的主营业地都不是香港,而《基本法》中对于“主要营业地”并未加以明确解释,因此,香港的审批方一直以 “对于如何界定主要运营地在香港的公司,还需要进一步检讨并对法律相关条例进行细则方面的明确”,未对捷星香港的审批给予明确答复。

  今年6月,为了更加符合香港《基本法》的规定,捷星香港宣布引入第三方投资者信德集团,这家由“赌王”何鸿燊一手创立的香港公司,目前已经占据捷星香港三分之一的股权,而“赌王”之女何超琼,也被任命为捷星航空的董事长。

  然而,这样的改变依然被国泰航空称为“无效”,公司在声明中表示,捷星香港是澳洲捷星航空以特许经营方式于香港营运的航空公司,由澳洲母公司捷星航空及澳洲航空管理及控制,这正表明捷星香港的主要营业地点为澳洲而非香港。批准捷星香港的牌照申请不单会违反《基本法》,有关决定更会开创一个危险的先例,把香港努力谈判得来的航权拱手相让予由外航控制的特许经营航空公司手中。

  不过,对于国泰航空的这一表述,捷星香港却认为是“混淆视听之言”,“捷星香港是由本地团队管理及经营,我们有信心能够符合有关当局的所有要求,包括以香港为主要营业地的审核,”捷星香港首席行政总裁刘仲威昨天表示,“本地旅客旅游业以至中小企,对于我们即将提供平均低于现时全服务航空公司50%的廉价机票,反应热烈。”

  “特许经营的模式主要是输出品牌、复制经营流程等,这并不意味着公司的控制权也归属特许经营方。”捷星香港一位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捷星香港的重大决定,都是由公司的董事会决定,比如买什么机型,飞什么航线,这才是“控制权”的体现,而捷星香港的管理层都是通过市场招聘,董事会的7个成员中,也有5个是香港人。

  据记者了解,此前,捷星香港的董事长由东航的高层担任,最近则更换为何超琼,而公司的行政总裁则是聘请了此前担任TNT香港区董事总经理的刘仲威,与澳航和东航均无关系。

  根据香港方面的相关流程,捷星航空的牌照申请被受理后,两星期内会接受社会各界的意见反馈,监管部门在进行评估后,四到六个月给予答复。而此时国泰航空正式公开反对捷星香港的成立,也足见对新进竞争者,尤其是低成本航空的重视。

  目前,国泰航空占据了香港当地市场50%的份额,而其他竞争者在香港的市场份额非常分散。

责编:admin

  免责声明: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国际空港信息网”的稿件,其版权属于国际空港信息网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其他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新闻纠错 airportsnews@126.com

 
  • 政策
  • 焦点
  • 人物
  • 航企
  • 建设
  • 商务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国际空港信息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www.iaio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27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