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空港聚焦 > 航企 >> 正文

桂林航空获颁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



2016-04-05   作者:  来源: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桂林航空有限公司(筹)2015年9月28日经民航局批准筹建,目前筹建工作已基本完成,申请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已完成对其初审。根据《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38号),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司名称:桂林航空有限公司

  二、企业地址:桂林市秀峰区三多路32号

  三、基地机场:桂林两江国际机场

  四、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五、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亿元整

  六、法定代表人:胡明波

  七、经营范围:国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

  八、投资人及其出资方式、比例:

  九、申请经营许可证的准备情况

  1.已制定公司章程;

  2.桂林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已同意为其提供办公用房;

  3.民航局已批准其从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引进3架A319飞机,其中购买2架,经营租赁1架;

  4.已与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桂林两江国际机场签订了机场使用协议;

  5.适航司已批准其飞机外部喷涂方案;

  6.中南局已同意桂林航空加入使用桂林两江国际机场航务管理频率131.95MHz,中国民用航空桂林空中交通管理站已同意为其提供航务通信、航行情报和气象等服务保障;

  7.经国际民航组织正式注册,民航局空管局向其指配了三字代码CGH和无线电呼号(中文无线电呼号为超越、英文无线电呼号为WELKIN;国际航协向其指定了二字代码GT和三字结算码730;

  8.运输司已批准其国内运输总条件及相关运输凭证样式;

  9.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同意为其承保地面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

  10.桂林航空(筹)已与46名飞行人员、66名乘务人员、17名维修人员、12名签派人员、19名安全员和4名运输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11.根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反应和家属援助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55号)的要求,已制定《家庭救援计划》。

  12.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

  胡明波,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董事长

  各利害关系人及有关单位如有意见,请于2016年4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民航局运输司。

  联系电话:010-64092920

  传真:010-64048814

  E-mail:xf_sun@caac.gov.cn

民航局运输司

2016年4月1日

责编:admin

  免责声明: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国际空港信息网”的稿件,其版权属于国际空港信息网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其他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新闻纠错 airportsnews@126.com

 
  • 政策
  • 焦点
  • 人物
  • 航企
  • 建设
  • 商务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国际空港信息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www.iaio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3027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