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关注:我国航空公司已通航61个国家的167座城市
9月14日,民航局举行月度例行发布会,民航局相关司局负责人围绕8月民航安全生产运行、民航领域鼓励民间投资、改革开放40年来民航局法治建设和国际合作发展等议题进行新闻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来自行业内外近20家新闻媒体的记者参加了发布会。
客运暑期旺季特征明显 航班量与运行品质同步提升
8月,全行业完成运输飞行100.8万小时,同比增长7.5%;通用航空飞行8.0万小时,同比增长14.6%。
民航局航空安全办公室副巡视员乔以滨表示,截至8月底,运输航空实现持续安全飞行96个月、6446万小时。
民航局发展计划司副巡视员张清介绍,8月,全行业共完成运输总周转量106.9亿吨公里,同比增长12.6%,增速较去年同期提升3.2个百分点。1月~8月,全行业共完成运输总周转量794.6亿吨公里,同比增长12.8%,增速较去年同期提高0.5个百分点;共完成旅客运输量4.07亿人次,同比增长12.1%,仍保持良好增长势头。
值得一提的是,7月1日~8月31日暑运两个月期间,全行业完成旅客运输量1.1亿人次,同比增长11.4%。由于市场需求旺盛,8月,国内航线平均客座率达到88.3%,处于月度历史高位。
民航局运行监控中心副主任孙韶华介绍,8月,民航共保障各类飞行49.7万班,日均超过1.6万班,同比增长12.47%。8月,全国航班正常率为70.28%,同比提升15.08个百分点。从航班延误原因来看,天气原因占比最高,占全部延误航班的59.96%。
在民航系统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今年6月~8月,在航班量同比增长11.33%的情况下,航班正常率达到73.36%,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幅提高19.06个百分点,实现了航班量与运行品质的同步提升。
法治建设与时俱进 推动民航持续健康安全发展
改革开放40年来,民航局不断加强法治建设,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有力地引导和推动了民航持续健康安全发展。
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郭仁刚表示,我国民航基本建成以《民航法》为核心,覆盖行业各领域和各环节,科学规范、层次分明、配套衔接的民航法规体系。其中,包括1部《民航法》、30部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以及129部部门规章。此外,为了细化规章内容,便于行业运行主体遵守和执行,我国民航还建立了近800部与规章配套的规范性文件。
不仅民航法规建设与时俱进,立法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在依法行政方面,民航局的行业监管能力建设也持续加强,监管队伍不断壮大,监管模式不断创新,监管手段不断丰富,监管效能显著提升,为维护民航安全和运行秩序提供了有力保障。
从2004年初的976名到目前的2462名,我国民航监察员数量增幅达152%,监察类别涵盖安全监管、经济监管、综合、督导四个类别。同时,为了全面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民航各级行政机关综合运用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约见、经济调控、协同监管等多种监管手段,确保行业的健康安全发展。
今年,为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2015年开始试点的行业监管模式调整改革正式在全行业推开,改革内容包括建立基于民航行业监管事项库的行政检查方式、确立非现场监管制度、设立民航单位法定自查制度等。
积极、渐进、有序 打开中国民航开放“大门”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我国民航的国际航空运输40年来呈现快速发展态势,国际航线网络不断完善。与我国签署政府间航空运输协定、正式建立民航关系的国家和地区从1978年的34个到目前的125个。伴随我国民航的快速发展,民航局积极、渐进、有序地推动双边及区域市场的开放。目前,我国已与东盟、澳大利亚、智利、马尔代夫等国家或地区完全开放客货运市场,与美国、新西兰、英国等国家完全开放货运市场。我国的航空公司已通航61个国家的167座城市,国际航线总数达到844条,初步构建联结全球的国际航线网络,成为我国对外开放和发展双多边国际关系不可或缺的桥梁和纽带。
国际司司长梁楠介绍说,我国民航积极拓展民航国际交流合作,既注重“引进来”,又不忘“走出去”。比如,建立中美、中欧等民航技术合作平台,积极学习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理念;建立并不断夯实中国与非洲、中国与中亚民航区域合作平台以及中国-东盟运输工作组机制,与金砖国家建立合作机制。同时,支持我国民航企业和科研机构开拓“一带一路”建设参与国市场,并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航空安全、安保、空管等领域的培训。
40年来,中国民航在国际舞台上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大幅提升。以全面参与国际民航组织(ICAO)活动作为重要抓手,我国民航积极参与ICAO事务,成为国际航空政策与标准制定的积极参与者、ICAO工作的积极支持者和全球航空治理的重要参与者。目前,我国约有近60名专家直接参与ICAO国际航空政策与标准的制定,已将所有ICAO标准纳入国内规章,并在ICAO对中国的历次安全、安保等国际标准执行审计中被给予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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