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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社会不良情绪流向航空运行领域



2013-05-16   作者:  来源:今日早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避免社会不良情绪流向航空运行领域

  切实防范利益诉求群体利用航空安全来要挟政府,报复社会

  一通电话就导致“天地大乱”,旅客惶惶不安。航空安全事关乘客生命,专家认为,一方面要加大惩罚力度,以儆效尤,维护航空正常运行秩序;另一方面要疏导社会不良情绪,避免流向航空运行领域。

  各地信访、公安等部门需进一步排查社会矛盾,及时掌握特殊人群动向,切实防范利益诉求群体利用航空安全来要挟政府,报复社会。

  同时,还需要加强以下三方面措施。

  第一,完善法律体系,加大打击惩罚力度。“针对当前虚假信息频发威胁航空安全,当务之急是要加大打击惩罚力度。”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教授邹建军认为,从今年以来各地频发的此类案件看,大多以行政拘留、治安罚款了事,有的尚未进入司法流程。建议督促有关部门依法从快从重判决处理此类案件,以儆效尤,来迅速遏制此类案件高发多发态势。

  邹建军认为,加大处罚力度的关键在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比如,针对“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作出司法解释,对给国家财产和公共资源所造成的损失给出考量标准和范围,以便于定罪量刑。

  第二,运用经济处罚手段提高威慑作用。 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春泉认为,发布虚假恐怖信息者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建议用加大经济处罚的手段进行威慑。通过航空公司、机场起诉或者旅客集体诉讼的方式,都可以要求不法分子进行赔偿。目前,已有航空公司和机场提出民事索赔,这样的案例也有“广而告之”的作用。

  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林东品认为,从经济损失的角度来考量,前提是需量化航空公司、机场等单位的经济损失,比如,飞机返航或备降的损耗、飞机延误安置旅客的费用等,根据量化的标准来确定赔偿金额。

  第三,关注民航安保动向,加强应急处置。专家认为,机场、航空公司等民航部门和公安机关需完善应急机制,加快对恐怖信息的甄别速度,在受到恐怖威胁后做到迅速甄别真假,快速倒查安检流程,最快速度疏散人员,并快速重新登机安检。民航部门还应在航空服务、安检流程等方面提高服务质量,减少旅客的不满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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