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延误并非旅客违法乱纪的理由
2015年7月20日,CA4328航班(南宁至成都)原计划22:50南宁起飞,飞机到达后因成都航行管制原因取消,补班时间定为次日16:00,延误期间航空公司给予旅客安排了宵夜及饮料,取消后安排旅客到宾馆休息,接到航班取消的信息后旅客情绪激动爆发,经过服务员耐心解释大部份旅客冷静下来并表示理解,愿意跟随服务员的引领乘车前往宾馆休息,但是其中一名女性旅客苏某在服务员解释航班为何延误期间,动手扇服务员的脸,并打掉服务员的眼镜,随后又对一起在做解释工作的值班主任推搡,值勤民警见装便上前劝阻该名旅客不要做出过激行为,但该旅客不听劝解反而将目标转向了前来劝阻的值勤民警,并对民警进行拍打、拉扯、踢踹及用随身背包甩打民警及周边的工作人员,事后又将背包丢在地上用脚踩踏并大声叫喊,以航班延误为由上演着无理取闹的行为。
最终该旅客还是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因涉嫌违反《治安法》被民警拘留8小时并处以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还将她的恶劣行为通报其工作单位。
航班延误旅客心情烦躁可以理解,但应该理性维权,工作人员耐心提供解释服务,旅客不认同但不能进行人身攻击,航班延误工作人员一样是"受害者",不要把怒火和怨气发泄在他们身上,航班延误并非旅客违法乱纪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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