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第178次修订通过 国际民航证照开启“云时代”
近日,在民航局推动下,《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人员执照的颁发》(以下简称“附件1”)第178次修订经国际民航组织(ICAO)第225届理事会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修订围绕实施电子人员执照(EPL-Electronic Personnel Licence)颁发系统的标准和建议措施(SARPs)进行,将于2022年7月18日起生效,于2022年11月3日起适用,标志着国际民航证照开启“云时代”。这是中国民航首次提出、主导《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专门章节的制定和重要条款修订,是深度参与国际民航规则制定的重大突破。
航空器驾驶员电子执照又称“云执照”,是航空器驾驶员执照带有数字签名的电子版本,由中国民航在全球首先启用。该版本以计算机云数字信息为基础,由民航局飞行标准司制作、核发并载有航空器驾驶员注册和签注信息,嵌入大量线下航空器驾驶员资质行政管理和信息查询功能,终端用户可通过下载安装相应应用程序(APP)的方式获得该副本。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民航局于2016年9月22日起正式启用航空器驾驶员电子执照,并同时向国际民航组织A39届大会提交电子人员执照工作文件,开展多平台国际推广。截至2021年12月31日,电子执照注册范围已覆盖所有中国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含无人机),覆盖人数约19.7万人。
附件1对向飞行机组人员、飞行签派员或飞行运行人员、空中交通管制员和飞机维修人员等颁发执照的标准、建议措施作了规定。此次修订新增了专门章节,明确了电子人员执照全球适用的基本原则、关键条款和技术框架,将构建电子证照全球互通互认的制度框架,推动国际民航证照签发进入全电子化、数字化时代。民航局飞行标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修订工作,是中国民航深度参与国际民航规则制定的重大突破,全面贯彻智慧民航建设主线的生动实践,充实了安全标准国际化的人才队伍储备,提高了中国民航专家参与民航国际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民航局将持续加强技术开发工作,升级航空器驾驶员电子执照相关功能,优化用户体验,并配合国际民航组织完成电子执照实施具体指导手册的起草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框架和技术路径,不断加强电子人员执照国际推广,积极推动全球航空人员资质管理的数字化进程。(潘瑾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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