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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涉外法治研讨会圆满举办 国际航空法研究联盟宣布成立



2021-08-03   作者: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7月29日至30日,由民航局国际合作服务中心与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法律委员会、国家高端智库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共同主办,黑龙江机场集团公司协办的“民航涉外法治研讨会”在哈尔滨市举行。民航局总工程师殷时军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国际民航组织法律事务与对外关系局局长黄解放、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党委书记李双臣为会议致辞。国际航协北亚区副总裁马涛,民航局政策法规司司长颜明池、国际司副司长杨继如、运输司副司长商可佳出席会议并发表演讲。民航局国际合作服务中心主任孟庆芬主持开幕仪式并做会议总结。中国航空运输协会秘书长刘树国为本次研讨会致闭幕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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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航局总工程师殷时军在讲话中表示,近年来民航涉外法治与民航国内法治相互促进、相互支撑,为民航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通过把国际民航法规标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不断完善民航涉外法律规则,积极参与完善国际民航公约体系,及时依法调整抗疫政策,民航涉外法治工作为民航安全发展、民航全方位对外开放、提升民航全球治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当前,我国已开启多领域民航强国建设新征程,加强民航涉外法治建设,是立足中国民航历史新方位,服务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由之路;是妥善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带来的新挑战,统筹安全与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民航适应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必由之路;是开拓全球民航治理新境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必由之路。

  围绕“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好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工作,开创民航涉外法治工作新局面”,殷时军强调,下一步,要立足国际国内两个大局,不断增强涉外法治建设的自觉性和使命感。要统筹民航国内和国际两种规则,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做到坚持守正创新,完善涉外民航法律规则;坚持互利共赢,加强民航国际法治合作;坚持统筹推进,构建多元共治格局。要统揽涉外法治研究和实务工作人员两支队伍,加强涉外法治研究工作,大力培养涉外法律人才,完善民航法治国际传播体系。

  本次研讨会以“民航涉外法治体系建设”为主题,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民航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进一步增强国际话语权和国际影响力,服务全面建设民航强国,更好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完善全球民航治理。150名与会专家、从业者围绕“中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50周年与民航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十四五’国际航空运输发展的相关法律问题”“营造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法治环境”“智慧民航建设的法治问题”“国际航空法与全球民航治理”“国际民航法与我国国内法的衔接”等6个单元展开研讨,为民航涉外法治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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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成立了国际航空法研究联盟。联盟由民航局国际合作服务中心联合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法律委员会、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民航法规与标准化研究所及国内知名高校法学院和研究机构共同组建,旨在为各研究机构搭建信息共享、资源共享、成果共享的交流平台,整合研究资源,加强分工协作,形成强大合力,为民航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和国际合作提供更全面、更高层次的服务。

  中国航协秘书长刘树国为研讨会致闭幕词。刘树国表示,本次研讨会立意深远,内容丰富,取得了丰硕成果。为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刘树国强调,要深刻认识加强民航涉外法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守正创新、互利共赢、统筹推进;要强化繁荣民航涉外法治研究的责任担当,切实加强民航涉外法治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以国际航空法研究联盟为平台,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为民航高质量发展和行业振兴提供保障。

  刘树国指出,中国航协下一步将把促进民航涉外法治列入重要议程。要积极参与相关立法工作,努力成为民航立法的可信赖的“参谋部”;要立足服务会员企业,积极维护会员海外合法权益,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搭建联合维权大平台,抱团取暖,互通有无,做到勇于维权、善于维权;要继续与民航局国际合作服务中心、航空法学研究会及各高校、研究机构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开创民航涉外法治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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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航局相关司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民航局直属单位有关负责人,及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有关部委、国际民航组织、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中国航空运输协会、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机场集团、国内外航空公司、航空制造企业、航空物流企业、教学科研机构、法律实务部门等的多位领导、专家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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