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际机场:旅客携带充电宝发生自燃
5月4日13:30分左右,在厦门国际机场国际到达海关检查现场发生了一起充电宝自燃事件,一名国际进港旅客在通过海关检查现场时,突然嗅到一股焦臭味,发现是从肩包内发出的,急忙打开一看,原来是自己的黑色充电宝(移动电源)突然自燃,已经开始冒白烟,便快速将充电宝丢弃在地上,明火快速将充电宝烧焦,很快就剩一堆残骸。又是一起移动电源着火的安全事故,所幸旅客发现的早并没有造成人身伤害。
没有标明数值容量的充电宝,禁止带上飞机日常生活中,由于智能手机等电子设备耗电量较大,很多乘客出行时都会携带锂电池移动电源——充电宝。值得注意的是,锂是极不稳定的金属,含锂的电池或者充电宝在摩擦或者碰撞中容易产生高温、火花。
对此,民航有相关的规定,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瓦特小时)的无需航空公司批准,即可带上飞机;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 未标明数值的一律禁止携带。同时,明确充电宝禁止托运。
在此,也提醒旅客,乘坐飞机时一定要遵守民航安全规定,在飞行中勿使用手机或用充电宝给手机充电,以免给自己和别人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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