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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杨某偷了多少斤行李?



2012-11-19   作者:庞岚   来源:法制晚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据报道,在机场负责维护行李传输系统分拣机的工人杨某专偷传输带上的行李,3个月内作案17起,涉案12万余元。朝阳法院近日通报,杨某因盗窃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详细)

  翻遍相关报道,都没看到杨某究竟偷了多少斤行李。如果按照民航的赔偿标准来推算,丢行李每公斤赔100元,那么价值12万元的行李就是1200公斤,即便分成17次来偷,每次也得搬走70公斤……

  当然,杨某没有偷那么重的东西,他偷的都是手机、香烟什么的。这也多亏案子破了,否则可就苦了那些丢东西的旅客。想想看,一条烟撑死了也就300克,赔个二三十元了事,可如果托运的是周久耕抽的那种烟,一条就是上千元。

  遗憾的是,“潜伏”在机场里的不止杨某,例如上个月还有报道说,福州长乐机场行李装卸工盗窃托运的行李,被判拘役5个月。上网搜搜就会发现,因为丢行李论斤赔而令人欲哭无泪的事件可以说是数不胜数,丢名牌香水、皮包的,丢名贵丝巾、珠宝首饰的都大有人在。

  当然,人家民航已经提醒旅客“贵重物品随身携带”,不过什么叫贵重物品呢?按照现行的标准,似乎每公斤价格超过100元的东西就算是比较贵重了,可这么一来,是不是非名牌、很普通的羽绒服最好也随身穿着?否则一旦丢失也会造成数百元的损失。

  有业内人士辩解了:旅客还可以提出保价托运,这样的话万一丢了就会按声明的价值来赔偿。但“保价”可是不含在机票里面的,也就是说即便您已经花了上千元,要想确保自己的行李安全还得多交一份儿“声明价值附加费”。此外,保价的最高金额也不得超过8000元,换言之,即便您为行李多掏了钱,去港澳逛名店血拼归来也还得提心吊胆。

  上个月,《检察日报》采访了北京航空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张起淮,专家说了句公道话:物价早已翻了很多倍,再继续使用滞后性的法律,对消费者来说显然不公平合理,应该被视为“霸王条款”。据介绍,“霸王条款”最霸道的地方还体现在双重标准上面——国内航线行李的最高赔偿限额为3000元,国际航线的最高赔偿限额约合人民币1.1万元。

  其实,现在科技那么发达,摄像头那么便宜,真要下决心整顿秩序,确保旅客财产安全也不是太难,可为什么丢行李的事情接连发生呢?前几个月接受本报采访时,张起淮老师曾经这样分析:行李丢失的赔偿成本太低,是航空企业不在乎工作改进的重要原因。

  杨某的案子已经审完了,不过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如果发现有关部门和单位存在不属于法院处理范围的重大疏漏和缺陷时,可以采用提出司法建议的形式化解社会矛盾。“杨某”之后,我们的立法、司法机关和相关部门理应一起想想办法,别再让“张某”、“王某”出现,也别再让我们的东西丢了之后只能论斤赔偿。毕竟,我们托运的不是萝卜青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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