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机场接受民航华北局应急救护专项监察
9月12至14日,民航华北局、内蒙古监管局联合组成检查组,对乌兰浩特机场应急救护工作进行专项监察。
检查组依据《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民用及运输机场应急救护设施配备》、《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等文件要求,对乌兰浩特机场的应急救护工作及机场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合格证符合性进行检查,同时对机场使用许可证换证审定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复查。
座谈会上,机场公司副总经理马彦和就机场公司医疗救护整体情况、管制员体检合格证符合性情况以及换证审定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向检查组进行了汇报。随后,检查组一行到候机楼医疗急救室和管制室进行了实地检查,查阅相关记录和台账,并对人员在岗情况、应急救护基本知识、应急救护预案、医疗救护设备、急救药品和设备、急救车辆、管制员体检合格证符合性等内容进行了逐项检查。
针对检查组反馈的问题,乌兰浩特机场将尽快进行整改,完善应急预案,备足常用急救药物,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机场能够及时、有效地发挥应急救护职能,开展应急救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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