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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航空:完善航空器追踪系统 打造空中“千里眼”



2016-09-27   作者:赵康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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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青岛航空组织召开航空器追踪监控补充审定启动会,成立专项工作组,依托现有航空器追踪技术,着手建立完善航空器追踪监控系统。该系统如同空中“千里眼”,能够及时获取航空器的经度、维度、高度、时刻等信息,有效提升航空器的安全运行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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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2日,中国民航局发布《航空承运人航空器追踪监控实施指南》。指南要求航空承运人按以15分钟或更短的时间间隔,针对每架飞行中的航空器在地面记录并更新航空器4D位置信息(经度、纬度、高度、时刻信息)的过程。对此,青岛航空制定了完善的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要求,正常运行的情况下,飞机起飞后,机载ACARS每十分钟自动发送航空器4D信息至AOC,如果AOC连续12分钟未获得航空器4D信息,系统将自动提醒监控人员并启动自动索取航空器4D信息程序(5分钟/次),如收到航空器4D信息回复则取消提醒、关闭自动索报程序并转至正常运行,如连续三次索取均未收到航空器4D信息回复,则自动告警。签派员人工介入,通过ACARS联系机组获取航空器4D信息,机组反馈当前位置并将通过下一导航台的预计时间告知签派。联系成功则转入正常运行,联系失败或航空器起飞后连续30分钟未获得航空器4D信息,则由签派员通过空管获得航空器4D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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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航空器追踪监控工作离不开各个运行部门的密切配合,青岛航空信息中心根据追踪监控要求建立监控程序和自动提醒警告程序,机务严把ACARS最低放行标准,签派员落实4D信息15分钟监控要求,飞行员强化4D信息15分钟监控意识。运控部、飞行部、飞管部、机务部、信息中心各司其职、全身心投入,多部门联合、多岗位协调,共同建设航空器追踪监控系统。航空器追踪系统的建立,将助力青岛航空及时掌握飞机4D信息,进一步提升运行管理能力,全心全意为旅客保驾护航。

  新闻链接:

  2014年3月8日,马航MH370客机从吉隆坡飞往北京的途中失联,引发全球关注,搜寻工作至今仍在进行。2015年11月,ICAO理事会通过了《国际民航公约》附件6第I部分的第39次修订,强制要求运营人必须建立航空器追踪能力。为完善民航运行信息监控网络,全面提升中国民航航空器全球追踪监控能力,民航局制定了航空器全球追踪监控体系建设“三步走”计划。8月22日,民航局飞标司发布《航空承运人例行航空器追踪监控实施指南》(AC-121-FS-2016-127),要求在2016年底之前,基于现有成熟技术,初步实现我国民航运输飞机的全球追踪监控。9月1日,民航局组织召开《航空承运人航空器追踪监控实施指南》咨询通告宣贯视频会议;9月13日,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组织召开华东地区航空器追踪研讨会议。

  ACARS (Aircraft Communications Addressing and Reporting System),即飞机通信寻址与报告系统。ACARS系统主要由机载设备、服务提供商、地面处理系统三部分组成,用于实现空中与地面间的数据链通信。生活中大家都会使用手机发送短信或使用微信发送消息,飞行中ACARS机载设备与地面处理系统就成了飞行员与签派员的手机,通过ACARS系统,飞行员与签派员可以互相发送短信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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