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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蕴机场加强无人机管理实施900平方公里净空区域管控



2017-11-18   作者:俞国瑞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富蕴机场无人航空器禁飞卫星平面图.jpg

   11月18日,为进一步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维护民航飞行安全和秩序,近期,富蕴机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等多项规则、条例、办法制定了适用于本场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空中交通管理规则》,空管业务部也制定了《富蕴机场无人机干扰应急处置预案》,不断制定完善防止无人机干扰运行的程序,就无人机的发现、无人机的处置、预案启动,机场运行方式的改变、无人机活动停止后机场运行的恢复等重要节点制定了详细可操作的通报、处置流程。

  虽然截止目前,富蕴机场尚未有无人机干扰航班运行的情况,但越来越严重的无人机“黑飞”问题,也提示富蕴机场要从制度、设备等方面采取多种措施,防控无人机。除印发处置预案外,机场净空管理部还将定期在一定范围(区域)内进行净空巡视,以便及时发现处置无人机黑飞的情况。

  多数情况下,无人机操作者没有空中交通管理意识、不知道如何向空管部门报备飞行计划,这种情况业内称之为“黑飞”。当上述情况发生在机场周围时,就会危及机场的正常生产秩序、危及飞行安全。做好民航安全运输保障工作,特别是无人机管控工作,防止因无人机干扰造成危害飞行安全的事件发生。

  富蕴机场已设置机场净空保护区,净空保护区也就是无人机的禁飞区。机场净空区保护范围是以跑道两端外20公里、两侧10公里的矩形范围。富蕴机场提醒公众和广大无人机爱好者,禁飞区范围属于净空保护区,影响飞行安全的无人机、在此区域内未经局方批准和机场许可严禁飞行。《民用机场管理条例》规定,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航空航天模型、升放风筝、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低小慢”类型的升空物体,情节严重的,将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需承担刑事责任。无人机爱好者务必要遵守相关净空规定,共同保护机场飞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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