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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大股东承诺 海航17.02亿受让祥鹏航空股权



2013-12-12   作者:  来源:《中国证券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为推动控股股东大新华航空进一步履行解决可能存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的承诺,同时拓展公司主营业务规模,海南航空12月11日晚间公告,拟以现金17.02亿元受让大新华航空持有的云南祥鹏航空52.90%的股权(9.35亿股)。受让完成后,公司与云南国资委持有祥鹏航空股权比例分别为86.68%和 13.32%,公司将成为祥鹏航空的控股股东。

  经公司与大新华航空友好协商,按照评估报告,祥鹏航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32.24亿元,据此确定公司以每股1.82元的价格受让9.35亿股(52.90%股权),总价格为17.02亿元。

  去年4月,海南航空被正式确定为集团航空资产的整合平台。为解决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海航集团承诺,在未来3-5年内,将旗下包括祥鹏航空、天津航空、西部航空、北京首都航空、香港航空等航空资源悉数注入上市公司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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