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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 云南省民用机场将达20个



2014-03-21   作者:郝蒙  来源:《中国民航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近日,云南省政府下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民航强省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建设民航强省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意见》指出,云南省将坚持民航业率先发展、安全发展和创新发展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省内民航业在综合交通体系中的比较优势,加快民用机场、航线网络、航空运输、通用航空、飞机租赁、服务保障、临空产业发展,着力构建国际化、市场化、现代化和区域性国际枢纽的现代民航体系,实现从民航大省向民航强省的转变。

  预计到2016年,云南省将建成民用机场16个、通用机场8个,并开通国内外航线340条以上;基地航空公司达到5个以上,机队规模达到140架以上;民航运输年旅客吞吐量和货邮吞吐量分别达到5600万人次和42万吨。到2020年,全省民用机场将达到20个,通用机场将达到45个,开通国内外航线410条以上,航空服务覆盖全省90%的人口;基地航空公司达到6个以上,机队规模达到200架以上;民航运输年旅客吞吐量和货邮吞吐量分别达到1亿人次和60万吨,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年旅客吞吐量上升至全国第4位,进入全球前30位;航班正常率提高到85%以上。

  2012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航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特别指出,要培育昆明、乌鲁木齐等门户机场。此次云南省《意见》的出台,将加快昆明机场向全国门户枢纽机场转变的进程。云南省将继续发挥资源和区位优势,以现代综合交通理念创新发展模式,加强昆明机场航线网络建设,重点拓展东南亚、南亚、西亚航线,积极开辟洲际航线,形成衔接紧密、运行顺畅的航班波。

  就省内航线而言,云南省将增加省内机场往返昆明的航班数量,形成以昆明长水国际机场为核心,丽江三义、西双版纳嘎洒、德宏芒市机场为骨干,其他机场为补充的连接国际、国内和省内的三级航线网络,提高机场通达性。

  《意见》还提出,将鼓励投资主体多元化,支持省属大型国有企业投资参股控股,整合吸纳民间优质资本,共同组建自主产权、自我经营、自我发展的混合所有制云南航空公司。《意见》支持国有、民营资本进入通航领域;提出充分利用临空资源优势,谋划发展临空经济;鼓励各类企业和资金进入飞机租赁领域;对符合空港经济区发展的项目落户开辟绿色通道;建立国际航线培育省级专项资金。

  此外,《意见》还将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成24项,同时列出工作任务、完成时间和负责单位,将重点工作任务细致分解到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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