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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不再批建海拔4411米以上高高原机场



2015-04-27   作者:钱春弦  来源:科技日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作为世界上高高原机场最多的国家,为确保航空安全,我国两三年内将不再批准建设海拔4411米以上的高高原民航机场。

  中国民航局副局长李健日前表示,考虑到国际上对高高原机场运行还没有形成系统化的技术标准,中国民航局已经决定,争取利用2到3年时间,在立法层面建立起从机场建设、飞行标准、适航审定以及应急救援等方面的一整套高高原运行标准,并将高高原运行安全和发展作为建设民航强国的重要指标之一。在标准成型之前,中国民航已经决定不再批准在高于海拔4411米以上的高高原地区建设新的民用运输机场。

  李健在此间召开的2015北京航空安全国际论坛上说,对于已经运行的高高原机场,已经对机场运行标准、机场配套保障设施、航空公司准入条件、飞机适航性和维修标准,人员资格和训练标准等提出更加严格要求。“我们期待并欢迎国际民航组织、国际航协等国际组织及其他民航当局同事与中国民航加强在这个领域的合作。”

  民航通常把机场分为两大类—高原机场和非高原机场,二者的界限为海拔高度1500米。高原机场又包括一般高原机场和高高原机场两类,海拔高度在2438米及以上的机场为高高原机场。

  高高原机场由于海拔高度高,氧气稀薄,飞行难度大。为了保障飞行安全,民航对高高原机场的飞行设置了一系列准入条件。目前全世界共有高高原机场42个,其中我国有15个,约占世界高高原机场数量的36%,是世界上高高原机场数量最多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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