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批复重庆内蒙古两机场 总投资逾20亿元
发改委网站今日发布重庆和内蒙古两民用机场的可行性报告批复,其中重庆巫山民用机场的项目总投资16.42亿元,内蒙古乌兰察布民用机场项目总投资5.17亿元,合计21.59亿元。
以下为批复详细: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重庆巫山民用机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5]566号
重庆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审批新建重庆巫山神女峰机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渝发改交[2014]103号)、《关于新建重庆巫山机场资金承诺的报告》(渝发改交[2014]889号)及有关材料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重庆巫山民用机场本期工程按满足2020年旅客吞吐量28万人次、货邮吞吐量1200吨的目标设计,飞行区等级指标4C,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条长2600米、宽45米的跑道,1条长165米、宽18米的垂直联络道,5个机位的站坪;3500平方米的航站楼、2500平方米的辅助生产生活用房;1座塔台和700平方米的航管楼;通信、导航、气象、供油、消防救援等其他配套设施。
二、项目总投资16.42亿元,其中,我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4.02亿元,民航局安排民航发展基金4.26亿元,其余投资8.14亿元由重庆市政府安排财政性资金解决。
三、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四、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均采用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五、在后续阶段,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督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妥善处理征地拆迁、噪声影响等事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加强机场及周边地区的规划控制,保护好净空和电磁环境;同步建设场外道路等配套设施,完善地面交通条件,强化机场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年3月25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内蒙古乌兰察布民用机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5]626号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上报乌兰察布民用机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内发改基础字[2013]2309号)、《关于上报乌兰察布民用机场建设招标方案的请示》(内发改基础字[2014]360号)、《关于上报乌兰察布民用机场项目建设资金承诺的报告》(内发改基础字[2014]253号)及有关材料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内蒙古乌兰察布民用机场本期工程按满足2020年旅客吞吐量3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900吨的目标设计,飞行区等级指标4C。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条长2600米、宽45米的跑道和1条长211米、宽18米的垂直联络道;3000平方米的航站楼、4个机位的站坪以及3660平方米的辅助生产生活用房;1座塔台和600平方米的航管楼;通信、导航、气象、供油、消防救援等其他配套设施。
二、项目总投资5.17亿元,其中,我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02亿元,民航局安排民航发展基金1.82亿元,内蒙古自治区安排财政性资金0.6亿元,其余由乌兰察布市安排财政性资金解决。
三、乌兰察布市机场铁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四、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五、在后续阶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督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妥善处理征地拆迁、噪声影响等事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加强机场及周边地区的规划控制,保护好净空和电磁环境;同步建设场外道路等配套设施,完善地面交通条件,强化机场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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