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民用机场工程建设用地报征需求获国务院批准
近日,记者从巴中市发改委了解到,国务院正式批准了巴中民用机场工程建设用地报征需求,176.07公顷土地将作为巴中民用机场工程建设和净空区用地。
据了解,经国务院批准,4月10日,国土资源部函告四川省人民政府,正式同意巴中民用机场工程建设用地报征需求。此次报征,国务院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76.07公顷,其中恩阳区167.0037公顷(其中耕地87.0056公顷)集体所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将作为巴中民用机场工程建设;另征收集体所有建设用地9.0663公顷用作净空区用地。
文件要求,必须严格履行征地报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同时,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要认真按照有关方案,补偿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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