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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新规引热议 航空公司会否成“甩手掌柜”



2014-06-01   作者:郑妍  来源:《今晚报》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由于天气、空中交通管制等非航空公司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餐食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近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民航局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引发市民热议,不少旅客担心新规可能成为航空公司的免责牌。

  航空公司会否成“甩手掌柜”

  根据征求意见稿,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航空公司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航空公司应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旅客吃住则由航空公司负责。

  昨天,记者在天津机场随机采访了几位正在候机的乘客,经常乘机出行的市民楚女士认为,新规分清责任的确是件好事,如果不是航空公司造成的延误,理应不赔,但有些人担心今后再有因天气、空管造成的延误,航空公司会成“甩手掌柜”,无人为在等待中的乘客提供必要的帮助。跟团出行的市民陈先生则对新规有些担心,“延误原因谁说了算?还不是航空公司说什么是什么。我担心规定实施以后,有航空公司遇到延误,都拿天气原因当幌子,不给乘客提供应有的服务。”在记者的随机采访中,不少乘客表达出对新规可行性的担心。

  作为航班延误负责的主体,航空公司究竟对此是怎么看的?本市一不愿透露姓名的航空公司人士告诉记者:“新规的实施对我们来说是一件好事,因为这让航班延误在赔偿等方面更加公平。以前一遇到较长时间的延误,就可能会有乘客过度维权,基本上是闹得越大赔得越多,我认为新规定出台后‘空闹’现象有望被遏制。”

  应增加航班延误原因透明度

  经常要协调航空公司、处理航班延误的天津机场运行指挥中心指挥室副主任段宏伟告诉记者,其实乘客不必过于担心航空公司瞒报延误原因,“不同原因造成的延误以及流程都会有各自的特点,如出现延误,航空公司是需要向机场和空管报告的,在我们的时间统计上是要对应上的,所以说航空公司基本不会出现作假的现象。”另外段宏伟解释说,天气原因也是包括始发地天气、目的地天气和航路上的天气,有的乘客觉得出发时看天气挺好,为什么飞机还不能飞,这可能是路途中或目的地不适合飞行。不仅如此,机型的不同,受天气影响的程度也不同,所以就可能出现这架飞机能飞,别的飞机则需要继续等待。段宏伟认为,乘客其实不必担心新规出台后,遇到天气原因造成的延误,乘客会被置之不理。“天津机场早已制定大面积航班延误预案,如果遇到较长时间延误,机场会尽力协调航空公司妥善解决,给乘客提供必要的协助。”

  此外,段宏伟还认为,新规定中对于航空公司对延误的标准应更细化,这样就不会出现同一个延误时间,有的赔多,有的赔少,而标准不同也会造成乘客对赔偿及服务不满意。作为相应的主管部门,无论是针对航空公司赔偿标准的施行,还是通报航班延误原因的透明度,都应加强监管。最后段宏伟还建议,遇到航班延误的时候,乘客要理性维权,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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