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言炸飞机的乘客已经不是“素质低”了
12日凌晨,有网友爆料:两中国游客飞机上侮辱空姐,结果曼谷飞南京的航班,飞了一半又回曼谷。警察直接上飞机抓人,这叫丢人丢到国外了。今天FD9101起飞后,飞机上旅客打架,机组控制不住局面,返航曼谷,落地后更换机组,其他旅客也被迫下机。(12月12日《深圳晚报》)
泡面泼空姐,扬言炸飞机,这还适合于素质论吗?
一般来说,说某个人素质低下,是一种贬损,但这种贬损只适合于那些臭脚摆在他人前或者乘车船飞机不顾他人利益者,臭脚摆在他人面前而面不改色心不跳,此为“素质低”。而炸飞机的扬言,无论是确有其事还是只是威胁,都构成一种犯罪行为。电话扬言炸飞机者,已经构成危害公共安全行为,被刑事拘留者已非个例,那么,这种乘飞机又威胁乘务人员要“炸飞机”的乘客,岂止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行为?
再说泡面的事儿,找空姐要开水泡面,这没有问题,但一旦将开水泡面直接泼向对方,其结果又会是怎样的?轻者烫伤对方,重者要紧急返回陆地实施救治,这样的后果泼泡面者顾及到了吗?不顾一切后果的撒泼、泼泡面,这是可以用“素质”来当筐使的吗?
素质是个筐,什么都可以往里装,这也是一种葫芦僧判断葫芦案。就好比用文明的素质标杆来衡量一切民众行为是一个道理,不仅有些人无效,反而还可能混淆了素质与犯罪的界限。让某些非素质可以当筐的人士钻了素质的空子,逃避了法律的惩处。
闹事小情侣被网友冠之以“活宝”,然而这样的“活宝”又有多少呢?越是公众场合,越不知道收敛,越想显示自己的存在。“刷存在”的感觉让某些活宝登上车船交通工具这个大舞台演出了一幕幕话剧,“瓜子男”“我和你什么仇什么冤”的唠叨堪称“活宝”之罪,而与炸飞机者相比呢,则又小巫见大巫。泡面泼向泰籍空姐,扬言炸掉航班飞机,这才叫“活宝”耍到了东南亚去了吧?
总之,让素质的归于素质,让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归犯罪行为,然后才可以谈国民素质的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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