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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航空下调代理手续费率



2014-07-25   作者:  来源:国际空港信息网   点击量:    打印本页 关闭


  关于调整中国大陆销售厦航国内客运票证

  代理手续费率的通知

  厦航客运销售代理:

  兹决定自2014年7月22日(以出票日期为准)起,将中国大陆销售厦航国内客运票证代理手续费率从3%下调至2%。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中国大陆厦航客运销售代理使用厦航国内运输凭证或使用厦航731代码确认的BSP中性国内运输凭证。

  二、代理费手续费率标准:

  (一)全程均由厦航承运的客票,代理手续费率为2%。

  (二)全程含厦航承运航段且始发航段由厦航承运的客票,代理手续费率为2%。

  (三)全程含厦航承运航段且始发航段由外航承运的客票,代理手续费率为0%。

  (四)全程不含厦航承运航段的客票,代理手续费率为0%。

  (五)婴儿客票,代理手续费率为0%。

  (六)厦航承运航班是指挂厦航航班号厦航实际承运航班和挂厦航航班号由外航实际承运的代号共享航班。

  (七)各类销售产品中代理费率标准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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