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机场:国际出港厅正式开始办理新疆离境退税业务
2019年1月3日上午11:30分,乌鲁木齐国际机场T3航站楼国际出发大厅正式开始办理新疆境外旅客离境退税业务。参加启动仪式的领导有: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国税局相关领导,高新区政府相关领导,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领导以及乌鲁木齐国际机场相关领导。乌鲁木齐国际机场T3航站楼国际出发厅退税点是新疆境内继霍尔果斯公路口岸联检厅退税点之后的第二个可以为离境旅客退税的服务点。
离境退税政策具体是指,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退还增值税的政策。离境退税主体,即境外旅客,是指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
离境退税物品主要是指,由境外旅客本人在退税商店购买且符合退税条件的个人物品,但不包括下列物品:
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所列的禁止、限制出境物品;
2、退税商店销售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物品;
3、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物品。
离境退税点位于T3航站楼国际出发厅隔离区内18号登机口对面。退税采取的方式包括现金退税和银行转账退税两种方式。退税未超过10000元的,可自行选择退税方式。退税额超过10000元的,以银行转账方式退税,具体流程如下:
1、退税物品购买,境外旅客在退税商店购买退税物品后,需要申请退税的,应当向退税商店索取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和销售发票。
2、海关验核确认。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应当主动持退税物品、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退税物品销售发票向海关申报并接受海关监管。海关验核无误后,在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上签章。
3、代理机构退税。境外旅客凭护照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海关验核签章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退税物品销售发票向退税代理机构申请办理增值税退税。退税代理机构对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为境外旅客办理增值税退税,并收取退税手续费。
乌鲁木齐国际机场新增加的退税服务网点,对于国外旅客购买的商品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退税 ,极大方便国外旅客办理退税业务,拉动境外旅客消费,推动特色商品出口。乌鲁木齐国际机场作为新疆第一家办理退税业务的口岸机场,2019年将继续深挖机场服务潜力,为旅客提供更具特色的服务,同时把离境退税业务做的更加扎实。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将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帮助离境旅客更加便捷的办理相关业务,塑造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为打造丝路好机场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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